关于做好2021年“两节”、春运及“两会”期间行业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 2020-12-30

沪道运安〔2020〕465号

 

 

关于做好2021年“两节”、春运及“两会”期间

行业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两节”、春运及“两会”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本市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为保障行业安全有序运转,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委统一部署,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提高思想站位

一是要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当前,新冠疫情在西方发达国家大爆发,加上近期在冷链储运环节发现零星的新冠确诊病例,本市面临“内防反弹、外防输入”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据气象消息,预计今年强冷空气将在12月29日下午开始影响上海,最冷的时段出现在12月31日清晨,市区跌至-5度,郊区将更低,之后气温也将在低位徘徊,恰逢春运将至,人流客流车流相对集中,对本市道路运输和交通设施正常运行带来较大影响,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二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关乎出行市民的身体健康,把出行市民对安全性、便捷性、舒适性的更高期待作为出发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坚持安全问题导向,强化安全责任担当,创新安全管理举措。

二、统筹疫情防控,细化安全措施

(一)督促行业企业落实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人”、“物”同防措施

一是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引导行业企业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严防死守,确保行业不出现聚集性疫情;坚持“人”、“物”同防,规范做好行业直接接触进口物品人员的个人防护、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对行业重点场所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卫生措施,落实重点岗位人员“应检尽检”。

二是要认真组织行业企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本市交通行业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沪交肺炎防控办〔2020〕47号)要求,做好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的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动员、组织和督促工作。

(二)突出行业重点,细化工作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督(巡)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重点目标安全防范等工作要求,细化措施,突出重点,加大安全督(巡)查力度,督促问题企业及时整改。

地面公交:一是强化车厢内安全设施配备及完好情况检查,落实车辆进出场“一车一检”制度和运行中的“一程一检”制度。二是加强途经高速路段的公交线路乘客座位安全带设施配备,并督促乘客使用。三是严格落实车辆检测保养制度,特别加大新能源车辆的日常养护。四是教育督促驾驶员规范驾驶文明行车,纠正乱鸣号、乱占道、乱变道、超速行驶、不规范停靠站等驾驶陋习。五是做好应急备车工作。根据市、区交警部门外滩地区道路交通管制方案,做好公交线路绕改道工作。六是做好春运期间疏运保障,落实应急保障车辆,配合开展重点枢纽节后返程客流的疏运工作。七是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面上公共交通供应情况,发生大客流时,及时组织调集交通运力,确保市民游客出行安全、有序。

省际客运:一是严格执行包车申报审查制度,严控800公里以上超长班线加班牌和包车标志牌发放。二是严格遵守省际客运接驳运输相关管理规定,充分利用监控平台加强驾驶员图像和视频监控,督促驾驶员落实换人休息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凌晨“2—5时”停运休息制度,确保夜间营运安全。四是加大省际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力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和提醒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中途上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强车辆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强化车辆电路、车厢消防设备、逃生设备、车厢图像监控设施等设施的配备及运转符合规定,严格落实安全带配置和乘客使用提醒。六是督促客运企业加强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根据线路运营里程按规定配备足额数量的驾驶员。

危险货物运输:一是要加大对行业企业特别是易燃易爆危险货物(主要是液化石油气、汽柴油和烟花爆竹)的运输企业和车辆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各企业要强化车辆动态监控,及时纠正驾驶员超速、闯禁区、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落实运营车辆、槽罐等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维修和检测,确保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行业规定。四是加强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规范行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培训。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一是要加强源头管理,督促企业依法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将托运人“不夹带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及自觉检查货物”等义务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查验和信息登记制度,督促企业依照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和开封验视,并做好人员货物信息登记。三是对禁止运输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委托人拒绝安全检查的物品不得运输。对检查中发现违禁物品的,要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四是要严格执行零担货物受理和安全检查制度。

交通设施:一是加大对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越江桥隧以及国省干线公路隐患排查力度,合理安排路面及声障屏等冲洗工作,低温冰冻期间禁止冲洗作业,防止因冲洗导致路面积水结冰而发生事故,做好应急设备、物资储备和人员动员组织,面对雨雪冰冻迷雾天气时全力开展道路抢通保通工作。二是强化桥隧设施安全运行监测,对危桥或有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现场限载限行等管控措施,并尽快启动快速维修机制。对列入反恐重点目标的设施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加强安防力量,配齐配全各类物防、技防设施设备,强化防冲设施。三是加强监测检查,对标志标杆、声屏障、悬挂物等易倒伏、易高坠的设施,及时更换或采取应急措施做好防护。对道路防冲护栏、端头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的,要及时修补完善,确保设施完好齐全。四是加强路网运行监测,落实好重大节假日大客流期间路网流量与安全运行形势预测、预警、预报机制,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联动,及时、准确发布路况诱导信息,引导车辆有序出行。针对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保障,提前制定路网安全运行和道口排堵保畅预案,特别是对G40长江隧桥、G2京沪、G15嘉浏等常发性拥堵节点,充分挖掘潜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尽可能缓解拥堵,确保路网安全有序运行。

此外,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管理部门要督促所管辖的公共停车场(库)经营企业做好地下车库进出口坡道防冻防滑防水的物资储备和应急准备,对易积水、易结冰区域提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以及进一步完善并认真落实公共停车场(库)安全保卫、消防等管理制度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道路清障企业要听从调度,做好排堵保畅准备;其他领域要按照近期安全工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一是督促行业各企业加强内部安保管理和宣教,教育一线人员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二是认真落实节假日主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三是遇有重要情况、预警事件或紧急突发事件,要按照专项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应响应措施,保障“两节”、春运和“两会”期间行业正常运行。委指挥中心:62591519(道路运输)、62336838(交通设施);传62591160

特此通知。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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